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A***********
采购项目名称:20**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第一批)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20**年6月9日,中标人海南恒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来函提出自愿放弃成交资格(详见附件1),因未产生实质投入,不涉及任何赔偿问题,经与采购人多次协商一致,并经采购人局务会(20**年第13期)研究决定,采购人同意解除双方于20**年6月30日签订的《20**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第一批)施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侯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定,经采购人认真研究,决定对20**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第一批)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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